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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仲裁的救济情形,一文帮你详细梳理
来源: | 作者:尚公杭州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3-10-09 | 330 次浏览 | 分享到:
当前劳动争议的纠纷愈发增多。那对劳动争议的救济途径总共有哪些呢?本文将对救济途径进行详细梳理。在此需要分为两种情形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个角度来说明:

当前劳动争议的纠纷愈发增多。那对劳动争议的救济途径总共有哪些呢?本文将对救济途径进行详细梳理。在此需要分为两种情形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个角度来说明:


一是终局裁决的情形:劳动争议中哪些案件是终局裁决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对应终局裁决的案件,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终局裁决就无法再向法院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有相关特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裁决撤销后,当事人双方都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是非终局裁决的案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上述的情况需要注意区分以及特别关注的是:提起诉讼的时间是15天内,且管辖法院是仲裁委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而申请撤销的时间是30天,管辖法院是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法院。



撰稿 | 刘文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