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尚公
关于尚公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乘坐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在过安检时,有时候会被要求喝一口携带的液体,以确认是否安全。近日,一乘客因过安检被要求“试喝一口”自带的瓶装水,将广州地铁告上法庭要求索赔48100元的新闻引起广大网友的热议,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试喝一口”作为一种常见的安检方式,是否涉嫌侵权?
原告张某携带液体进站,安检人员当场要求其进行液体检测,张某遂喝下其自带的瓶装水,后安检人员将其放行进入地铁乘车。看似很正常的一个安检流程,然而之后,原告称,因他所喝的瓶装水为自装白开水,而其自身患有肠胃疾病,导致其喝水后身体极度不适,且此事也给其造成严重的精神刺激和困扰,故向法院起诉认为被告广州地铁公司侵权,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8100元。
最后案件判决如下:原告张某无法证明地铁安检要求其“试喝一口”自带水的行为与其主张的损害具有因果关系,张某主张广州地铁公司对其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该案件涉及到公共安全与个人权利的平衡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地铁公司有权对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要求乘客试喝一口携带的液体。这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防止恐怖袭击等危险事件的发生。
我国民法典也有明确规定:地铁站、火车站、机场等场所的经营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也明确规定禁止乘客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在交通工具上发生恶性事件,空间非常有限,难以及时疏散降低伤害,所以安检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经营管理者能够采取的可能是最有效果的预防手段,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乘客应当尽可能理解并配合。
然而,在执行安全检查时,地铁公司也必须尊重乘客的个人权利。试喝一口的要求可能会让一些人感到不适或受到侵犯,因此在执行该措施时应该遵循合法、合理、必要性原则。
具体来说,地铁公司应该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安全检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应该尽可能减少对乘客个人权利的侵犯。在本案中,如果地铁公司没有法律依据或相关授权的情况下要求乘客试喝一口,那么就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在公共安全与个人权利之间需要寻求平衡。地铁公司作为公共交通机构,有责任保障乘客的安全。然而,在执行安检过程中,也应该尊重乘客的个人权利和尊严。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公共安全与个人权利的双赢。
总之,本案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面对类似的情况时要多加注意。如果您在乘坐地铁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时遇到安检要求试喝一口的情况,可以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安检措施的必要性。如遇侵权行为或不合理的安检要求,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个人权利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案件信息来源:广州日报、中国青年报
尚公 ·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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