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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公杭州律师代理的被征收单位诉某区政府房屋征收一案获实质性胜诉
来源: | 作者:尚公杭州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3-03-10 | 254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A单位诉该市某区政府房屋征收一案进行审理,实质性地支持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以庭外调解方式促使某区政府与A单位重新洽谈,在重新评估后签订了符合原告方利益的征收补偿协议。

       近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A单位诉该市某区政府房屋征收一案进行审理,实质性地支持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以庭外调解方式促使某区政府与A单位重新洽谈,在重新评估后签订了符合原告方利益的征收补偿协议。


      尚公杭州律所接受原告委托,委派朱良律师担任本案A单位的代理律师,现A单位已收到第一笔补偿款。


      案情简介

       2020年10月,某区政府因旧城改造拟征收A单位厂房,并作出《征收决定公告》, A单位向朱良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律师提出同区域土地置换条件后,某区政府终止该次征收。


       2021年9月,某区政府再次作出《征收决定公告》,并指定相关评估机构对A单位资产进行简单初评后,先后提出以某地段住宅和商业地产置换A单位的工业用地的征收方案,A单位以评估价值明显偏低为由拒绝接受。某区政府拟提请司法强行征收,A单位遂委托朱良律师代理提起某区政府存在征收程序违法的行政诉讼。


       接受A单位委托后,为全力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律师多次实地查看征收现场及走访评估机构,在进行充分沟通后与当事人共同确定其主要诉求,从厘清案件的法律关系,从每一具体行政行为程序的合法性及合理性方面分析论证,并最终确定了本案的诉讼思路和方案。


       在法庭审理中,律师明确指出某区政府在本次政府征收行政行为中的多处不当程序,促使某区政府及时调整征收补偿方案,由实物置换变更为货币安置,同时重新进行资产评估,评估价值亦获得大幅度的提高。双方重新签订的新征收补偿协议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代理结果

       A单位于协议签订后次日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请撤诉;某区政府已向A单位支付第一笔40%的征收补偿款,第二笔60%征收补偿款将在三十日内支付完毕。

律师提示

       随着近几年城市建设拆迁范围的不断扩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亦成常态。由于行政征收往往带有一定的公权强制性,被征收人常处于弱势地位,可能忽略了一些征收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而这些程序性权利往往会影响到实际的征收补偿价值或征收补偿方式。而面对这种局面,被征收人在配合政府征收的同时,可以主动积极地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协商,或者聘请专业法律人员提供建议、参与谈判等方式,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